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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诉讼费计算公式(速算表)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4年07月03日

新诉讼费计算公式(速算表)


  以下诉讼费计算公式(速算表)根据200741起施行的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确定。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:

 一 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:

  1.  不超过1万元:每件交纳50

  2  .超过1万元至10万元:诉讼标的额×2.5-200

  3. 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:诉讼标的额×2+300

  4. 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:诉讼标的额×1.5+1300

  5  .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:诉讼标的额×1+3800

  6. 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:诉讼标的额×0.9+4800

  7. 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:诉讼标的额×0.8+6800

  8. 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:诉讼标的额×0.7+11800

  9. 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:诉讼标的额×0.6+21800

  10. 超过2000万元:诉讼标的额×0.5+41800

  二  诉讼保全申请费(每件不超过5千元)

  标的额       费率  速算增加额()

  1000元以下  0    30(每件)

  1千元至10万元   诉讼标的额× 0.01 + 20

  10万元以上        诉讼标的额× 0.005 + 520

  三 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执行费(速算表)

  1、不超过1万元:每件交纳50

  2、超过1万元至50万元:执行金额×1.5-100

  3、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:执行金额×1+2400

  4、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:执行金额×0.5+27400

  5、超过1000万元:执行金额×0.1+674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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